□南京大學實習生 高雪瀅 金陵晚報記者 陳菲 通訊員 六研
  王大爺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,孩子們分家後都嚴格按照一紙協議贍養老人。可自從老伴去世後,王大爺的生活亂了,他試著自己做飯,但根本煮不熟,吃飯成了問題。耄耋之年,有人養卻無人照顧,不得已之下,他將三個兒子告上六合法院。坐在被告席上,三個兒子都有些委屈:怎麼嚴格按照協議贍養老人了,卻成了被告。
  白紙黑字
  簽訂老人贍養協議
  王大爺今年90歲了,家裡世代是農民。1989年,孩子們分家並簽訂了協議,協議約定:老大取得了當時比較值錢的城鎮戶口,因此老大承擔對王大爺的贍養義務。老三取得了房子和財產,由老三承擔對母親的贍養義務。老二和兩個女兒沒有分到任何財產,因此不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。
  可2007年,王大爺因贍養問題將三個兒子告上了法庭。原來,生活質量提高了,王大爺的生活標準也難免要往上提,這不,經法院審理,判決適當提高了兒子們的贍養標準,老二也因此每月承擔200元贍養費。此後,王大爺一直與老伴生活,由老伴照料。
  然而,隨著王大爺老伴的離世,王大爺的生活亂了。他曾試著做飯,但根本煮不熟,眼看著吃飯都成問題了,王大爺只好去找老大,因為協議中負責贍養他的是老大。可意想不到的麻煩出現了。
  超標履行
  老人依舊老無所依
  王大爺說:“我到大兒子家去,可大兒子說大兒媳婦不在家,他也不能做飯給我吃。”由於王大爺的養老保險金和政府補助金都是由老大在領,王大爺也沒錢請保姆。無奈,他再次將三個兒子告上法庭。
  面對這場官司,老大很冤。兄弟間的協議是在母親去世之前簽的,那時父母還可以自己做飯吃,而老大也一直在按協議中約定的給父親錢和糧食。現在母親去世了,父親無法做飯,這是護理問題,當時協議並沒有約定。
  可老二、老三也很委屈,怎麼還被告?老二認為,雖然協議中說明自己不需要承擔任何贍養義務,但自己經常看望父親,買東西,辦生日,住院期間護理等,都花了錢,承擔了贍養義務,可以說是超標履行了。
  老三按照協議贍養母親二十多年,直到母親離世。
  贍養走的是心
  而不是一張紙
  庭審中,老二、老三表示,父親的護理問題確實是協議外的,如果真要大家一起承擔護理問題,那麼老大就要把父親每月的政府補助金和養老保險金拿出來,讓父親自己領取。對此,老大表示,自己也一把年紀了,需要孩子贍養。2012年時父親續交保險金,還是自己的兒子小王出了4萬多,後來也是小王每月去領養老保險金。現在父親每月760元的政府補助金也是自己交的本錢,其他兄弟沒有出錢。如果改由父親自己領,也行,但要從現在開始把每月760元留給他。可老二、老三認為,老大這些年領的錢早就夠他當年交的錢了,不能再領了。
  面對爭議頗大的王家三兄弟,法官提醒他們,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無條件的,不應以分家等原因為藉口拒絕承擔自己的贍養義務。考慮到大家均同意調解,法庭將組織庭後調解,金陵晚報將繼續關註。  (原標題:嚴格按協議贍養父親 三兒終成被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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